打工必看! 打工常踩坑的勞基法規定
打工族在求職過程中,常會遇到不清楚的法律問題,以下針對常見的五大疑問,讓你不再踩雷!
1. 打工有加班費嗎?
有!依《勞基法》第24條規定,只要你的工作符合正職規範,超過每日8小時或每週40小時,應按 1.33倍工資 計算加班費;超過2小時的部分,則是 1.66倍。若未給加班費,可向勞工局檢舉。
2. 老闆需要幫我保勞健保嗎?
只要每週工時達到 15小時以上,雇主就有義務替你投保勞健保,並負擔部分保費。若僅以短期或零散工時規避,仍可能違法,可向勞工保險局確認自身權益。
3. 打工時受傷算職災嗎?
算的!不論正職或兼職,只要是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受傷,都屬於職業災害,雇主需負擔醫療及相關賠償。這包括上下班途中,若屬於合理範圍內發生意外,也可能適用。
4. 有特休嗎?
依《勞基法》第38條,打工滿 6個月以上 且工時符合規定者,也享有特休假。特休天數隨服務年資增加,記得在工作前與雇主確認細節。
5. 我想離職應該多久前提出?
依《勞基法》第16條規定:
- 服務未滿3天: 無需提前通知。
- 滿3天至1個月: 至少提前3天。
- 滿1個月以上: 至少提前30天。
若雇主要求過高違反規定,你有權拒絕。